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报废车辆转让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拟转让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报废车辆转让项目(重新招标)。
2、资产概况:42辆三轮电瓶车,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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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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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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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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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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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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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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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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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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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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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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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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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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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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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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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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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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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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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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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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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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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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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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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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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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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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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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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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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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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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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所有人:******人民政府。
4、资产底价:54720元
5、招标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6、出售支付方式:乙方在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拍******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在转让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将本项目所有车辆拖离甲方车辆存放地点并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
三、竞投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法人。
2、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出售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投标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竞拍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9:30分截止。
2、报名地点:******人民政府大门进来北侧最后一幢四楼)
3、报名需带材料:
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报名可不提供】、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报名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承诺书、竞标保证金现金。
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现金,报名当天请随身携带现金。未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投资料不予接收!
4、现场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5、如竞投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6、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7、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有限公司常乐支行;账号:************000347。
五、竞投人须知
1、中标人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转让人不负责赔偿。
2、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转让的公司或个人,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转让******人民政府的任何招投标。
3、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竞投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投人承担。
4、代理机构服务费用为2000元,竞拍结束后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截止期前一天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七、投标、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竞投人报名时送达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竞价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2、投标开始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招标人将于2025年02月17日上午9时30分******人民政府大门进来北侧最后一幢四楼)举行公开竞标。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报废车辆转让项目(重新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