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250002GN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卫星电话及北斗终端、救援装备建设)调整部分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250002GN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卫星电话及北斗终端、救援装备建设)调整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6-09 18:0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6-24
3、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卫星电话及北斗终端、救援装备建设)调整部分(项目编号:E******250002GN001),收到潜在投标人的异议函,现就异议事项作如下回复:
异议事项1: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章节的“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的“正偏离响应”的第一点(投标人拟投产品运行内存达到16GB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事实依据:
在招标文件基本参数、预算(结合运营商卫星、语音流量套餐费用、项目运营费等)等因素下,在该价位段的卫星终端指向了荣耀等核心器件使用非国产芯片的品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效品牌产品)不足三家,我司认为该评分项具有指向性。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根据《2025年政府采购国产化率提升政策》中要求通信设备国产化率达到80%。
回复:
(1)本项目采购的卫星电话终端主要用于灾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场景,需多任务运行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网多级联动视频会商调度系统、互联网视频会商系统等有关系统,同步处理卫星定位、灾害数据回传、视频会议与语音通信等业务,运行内存更高的配置能够有效提升灾害事故救援的效率。同时该技术参数的提升可保证设备在5年卫星通信服务保障期内适配应急救援软件运行需求。经市场调研,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参数、预算等因素下,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效品牌产品)不少于三家,市场竞争充分,不具有指向性,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2024年上半年取得)有关要求拟定技术参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异议事项2: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部分 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一、说明:(七)所投货物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符合无线电型号核准、获得入网许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事实依据:
我司代理的国产头部卫星终端品牌,出于不限于对产品关键器件及核心技术的保护,产品暂无法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的证书材料。贵方可通过:进入终端界面,在设置-系统和更新-认证标志中进行查询,以此证明上述产品已获得相关部委授权及上市许可(原厂函件见本函附件)。建议将该条修改为“(七)所投货物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符合无线电型号核准、获得入网许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制造商说明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本项目采购的卫星电话终端在3C认证强制产品目录内,非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带蜂窝通信功能,应当具备CCC认证证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联系方式
名 称: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联 系 方 式:******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楼7层
联 系 方 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