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
二、项目名称:******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与吉林路交口联东U谷合肥滨湖国际企业港三期57-01#、57-02#;联合体成员单位:******街道枫林路1号华野大厦16-17层
中标金额:伍仟陆佰肆拾陆万玖仟捌佰柒拾陆元伍角捌分(小写:******.5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共照明环境,提升我县公共照明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主要采购合同期内路灯(全县含待移交 LED 路灯2405盏在内,现路灯共22326盏)的灯具、灯杆、电缆及智能化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服务,以及楼宇照明设施、隧道灯、智慧灯杆等相关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1.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将多系统、多方式管理的路灯(包括普通路灯、中杆灯等)控制系统和楼宇照明设施控制系统整合到统一平台,集中智能管控。利用高点资源实现市政照明设施安全和损坏偷盗的可视化管理,提升辖区内路灯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降低路灯设施运行的安全风险。2.实现节能降耗。采用高光效LED灯具和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相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节能。3.合同期内负责采购人管辖的所有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 服务时间:12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改造建设且通过合格检验后达到履约条件。达到履约条件后服务期限10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红军、吴义春、陈永、常明、杨启青、童建华、邓正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37256.5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18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金寨县江环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